第(2/3)页 “该事件中出现的力量层次天花板,仅仅局限于写这个事件的人,自身所有的能力。” “比如作者可以写一个凶手,他可以拿刀剑杀死10个人,甚至20个人。” “但不能写他杀死100个人,1000个人。” “很简单,因为他的体力有限,靠刀剑杀到第20个人的时候,就会累死了。” “但可以写靠药物毒杀几百人。” “靠刀剑不行,即便对方不反抗,也会累得受不了。” “同样也能写凶手用一把枪扫射数百人。” 路成立刻明白了。 看来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,去构造一个杀人事件。 同时他又注意到这个札记的其他限制: “注意,构造事件时,必须存在着死者、凶手、侦探、路人四个要素。” “好家伙,这不就是一个类似于某某笔记的东西吗?”路成摇摇头。 他想了想,他要把这个日记扔给别人。 他自己是不能留的。 因为这玩意太恶劣。 他若是持有,很容易被某些东西给干掉。 懂得都懂。 他作为一个聪明人,自然是明白的。 于是,他随意向窗户外一扔,就将那个笔记扔了出去。 它自己就会找到主人的。 一周后。 这本札记,在旧书市场中,落到了某个落魄作家手里。 这个作家是一个侦探作家。 他是一个落魄侦探作家。 一直在写侦探,他已经向杂志和报社发了很多文章。 结果只有寥寥几次被采纳。 其他时候,编辑都都告诉他,你写的太假,缺少代入感,不吸引人。 他自然将驳回来的侦探,去一些热门站上去发表。 虽然得到了一些赞扬,能够温饱,但却一直没有火过。 如果只为了温饱,他还不如换个城市去送外卖。 那不比写书强? 不过网络上有一些真挚的读者。 某个名叫“雨还在下”的读者,写了上千字的评论。 “写的逻辑还可以,但是人物不真实,细节也不够。” “很多地方,看起来就觉得假。” “人物塑造不鲜明,凶手动机不明显,环境描写不能让人感受到那股凶案的味道,有着一股动画味。” “显然作者没有仔细研究过真实案例。” “当然这也足够了,不过作者也没有研究过网络的爽点。” “写的又传统,文笔又不好,这怎么能火?” 落魄侦探作家,觉得对方说的很对。 他去某个著名论坛,提问“如何写好一个侦探”。 一个答主告诉他:“真想要写好,必须要身临其境,必须要去采风,要亲身看到那些些故事,亲身看到那些现象。” “有些大作家就喜欢四处旅游,为的就是看到真实情景,然后转化到笔墨之下。” “写自己熟悉的地方,写的地点就非常有代入感。” “但是最好的办法,就是亲自看到过凶案。” 以前落魄作家是没有办法这样做的。 简单来说,不是没胆子,而是没钱。 但现在,他有了这个案件笔记,并且知道了它该如何使用。 “既然如此,那自己就可以在这个笔记上,写出一个案件。” “同时将自己插入其中,如此一来,自己等于实际参与,就像华生一样,参与调查。” “那样的话,自己从头到尾走下来,写作之时,自然而然,就能写出最真实的案件了。” 他仔细想了想,觉得自己想法很好。 于是他开始设计起来。 当然他也没有脑力,凭空设计。 于是他开始缝合…… 哪个作家不是缝合怪? 他这样自我安慰着。 他将地点设计在一个中立岛屿。 那个岛屿不归属于任何势力。 也就是说是一个无人管辖的小岛。 这样就很好,有了侦探充分发挥的余地。 而且这一天将会爆发暴风雨,难以离开。 于是岛上,就形成了经典的“暴风雪山庄”模式。 暴风雪山庄,好就好在,读者能够将关注力聚焦在案件本身,不用思考凶手是个流窜犯。 也不用考虑外来因素,同时也能大大减少写作难度。 开放的案件,就是现实案件,凶手杀人就要跑路,时间都用在追捕凶手上了。 案件本身就很无聊了。 落魄作家写道: “岛上有着藏宝。” “藏宝是一批海盗的黄金,这将成为杀人动机。” “有一个富豪探险家雇佣六个人去该岛上探险。” 第(2/3)页